终了。
没有停顿,第二首的前奏紧接着流淌出来。
《红玫瑰》。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郑东汉敲击的手指停住了。
他转过身,看着郑辉,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
接着是《十年》、《K歌之王》、《单身情歌》——
十首歌,四十分钟。
这四十分钟里,办公室里没人说话。
只有郑辉的歌声,在这个空间里回荡。
或是撕心裂肺,或是低吟浅唱,或是冷眼旁观。
最後一首《不浪漫罪名》的尾音落下。
郑东汉关掉音响,拿起那盘参考母带,在手里掂了掂。
「好。」
只有一个字,但他脸上的表情,说明了这个字的分量。
成了。
郑东汉走回沙发坐下,把母带放在茶几上,看着郑辉。
「辉仔,这十首歌,你打算叫什麽名字?」
郑辉指了指母带上的手写标签:「就叫《七日情歌》。」
「为什麽?」
「因为我就是七天写出来的。」
郑辉的声音里带着少年人的锋芒:「他们不是骂我没深度吗?不是骂我只会写口号吗?」
「我就要告诉他们,我用七天时间,随便写写,就能写出这种质量的歌。」
「我要用这七天,打他们的脸。」
「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精心打磨了一年的专辑,还不如我七天的涂鸦。」
房间里静了几秒。
郑东汉拿起雪茄,修剪点燃,吸了一口,吐出烟雾。
透过烟雾,他看着郑辉那张年轻气盛的脸。
「不行。」郑东汉摇了摇头。
郑辉一愣:「为什麽?」
「你这样话题性有了。」郑东汉弹了弹菸灰:「七天写出一张大热专辑,确实够轰动,够狂,够打脸。」
「媒体会疯狂报导,你会上头条,你会成为天才。」
「但是,内涵就没了。」
郑辉皱眉:「歌在这里,内涵怎麽会没?」
「因为人家记住的,只会是七天写出来这五个字。」
郑东汉指着那盘带子:「当你把快作为卖点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人们会带着猎奇的心态去听,会去数你用了多少个和弦,会去挑你录音里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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