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说给你留了一份。”
她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然后打了两个字。
“好的。”
发送完之后,她忽然想起来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她还没搬进书脊巷,住在城郊的外婆家。外婆家门前有一条小河,夏天的时候她喜欢赤脚踩在水里摸石头。有一次她摸到一块很光滑的鹅卵石,雪白雪白的,握在手里像一枚剥了壳的鸡蛋。她高兴得不得了,天天攥在手里。
有一天她在院子里玩的时候,一个路过的男孩把那块石头抢走了。她追了半条街也没追上,蹲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那个男孩又回来了,站在她面前,把石头塞回她手里,手心磨破了好几道口子,往外渗着细细的血珠。
“他们打我,我也不给。”男孩吸着鼻子说,脸上有巴掌印,但神态倔强得不肯掉一滴泪,“你的石头,还给你。”
那个男孩就是沈砚舟。
她当年问他,你怎么回来的?他说,我跑得快。后来她才知道,他被三个大孩子围在巷子里打了将近十分钟,硬是攥着那块石头不撒手,最后那几个孩子被他那股狠劲儿吓跑了。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一个人可以为了一块不值钱的石头挨一顿揍。现在她好像有一点懂了。
手机又震了一下。还是沈砚舟。
“陈叔说排骨是早上刚买的,炖了三个小时了。”
她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五秒钟,忽然笑了一下。这个人,说到排骨比说到感情顺畅多了。在法庭上能把对家律师驳得体无完肤,发消息却只会用陈叔当挡箭牌。
林微言把手机放进包里,拿着那个信封站起身,往门口走。
走出餐厅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那张靠窗的桌子。她坐过的位置上,柠檬水还留着小半杯,水面平静得像一面微型的湖。但她心里那片湖,已经起了整整五年的风浪,此刻忽然有了风的方向。
电梯缓缓下降。透明的轿厢外面是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阳光被折射成无数道金色的光线,洒在她的身上。她低头看着手中的信封,牛皮纸的边缘已经被她捏出了一道浅浅的折痕。
顾晓曼临走前的那句话还在她脑海里回响。
——他从来不喝酒,那天是第一次。他喝醉之后说了一句话。他说:“我把她的书弄丢了。”
她忽然想起自己修复过的一本古籍。那是一本清代的诗文集,送到她手上时已经面目全非——书脊断裂,书页残损,封面上有大片的霉斑和水渍,翻开的时候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