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世人从小都是这么过来的。都是我的不是,她多喝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这也是这个意思,男子“不贞”不违反法律和礼法,不算大事,反倒责怪起为此大闹的凤姐是“吃醋”了。当然贾母也爱凤姐,所以还是叫明天贾琏来给凤姐赔不是,但是到赔不是时,贾母对贾琏的数落主要是“为了**打老婆”这样的罪状,而重点不在不贞。而“为了**打老婆”,也主要是凤姐闹逼出来的,所以贾琏也觉得委屈。
所以贾琏上边说“你自己细想想,昨天谁的不是多?”以及随后客观叙述说“说的凤姐无言可对”以及前文说“贾琏一肚子委屈,又不敢分辨”,那都也是觉得凤姐的错误大。按这意思,那贾琏今天硬是不去道歉也多少是说的过去的,只是贾琏看了凤姐和平儿的样子,动了点儿“情”,就顺顺溜溜地认命道歉了,这竟也属于能“包羞含辱”和“情大于理”了,倒多少值得赞美一点了。至少算是好脾气了。
现在贾琏说:“又好了!真真我也没办法了。”也是自认为自己没什么错,是你胡搅蛮缠,弄得我没脸了一次,现在你又不胡搅蛮缠了,真白把我气一次。如果贾琏是真觉得自己的错处大,那此时应该说:“真高兴,你们不生气了,谢谢娘子们!”贾琏这种想法,要历史地看,它符合当时的男子免“贞”责概念,对此贾母和凤姐也是一贯默识的。(贾母说“世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倒不是贾母偏袒贾琏,而是男子不贞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本来就是我们的国粹,贾母也只能接受。)
几个人正说着呢,一个媳妇就跑进来报告:“鲍二媳妇上吊死了。”贾琏凤姐都吃了一惊。凤姐忙收了怯色(可见还是承认自己昨天的不是多),反喝道:“死了罢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那媳妇说:“她娘家的亲戚要告呢。”凤姐笑说:“这更好,我正想要打官司呢。”那人又说:“我们劝了半天,说许他几个钱,他们也就依了,可以不打了。”凤姐说:“我没有一个钱,让他告去。告不成,倒问他一个借尸讹诈。”
这凤姐是懂法。
那媳妇正为难,见贾琏就给她使颜色,于是也就退下了。随后贾琏出来,找机会还是给了这家二百两银子,于是也就不告了。贾琏又给了那鲍二一些银子,安慰他说:“改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鲍二觉得又有体面,又有银子,自己原来的媳妇本来也不安分(属于“脏的臭的”),便依旧奉承贾琏,不在话下。
不过,原故事叙述者这里把鲍二媳妇给写死了,不知是为什么?非要写成她自杀。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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