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守卫;
3. 负责农垦区圈地、立界、守护,防止侵占破坏;
4. 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
三、安保局(隶属武装部)
1. 负责内部安保、营地治安、重点区域守卫;
2. 负责成员安全防护、秩序维护、应急处置;
3. 配合武装部执行防卫任务。
四、装备局(隶属武装部)
1. 负责武器装备、防护器材、后勤物资的采购、管理、配发、维护;
2. 负责装备登记、库存、检查、保养;
3. 保障武装部、安保局、特种商队装备需求。
五、军商局(直属商会,会长直接领导)
1. 负责军事与商贸结合类业务、特殊物资经营;
2. 执行会长直接下达的专项任务;
3. 业务、人事、指挥直接对会长负责。
六、特种商队
1. 执行秘密任务、特殊运输、重点护卫、应急机动任务;
2. 由会长直接调动指挥,行动保密;
3. 装备、人员由商会统一保障。
七、监管部
1. 监督本公约执行与商会决议落实;
2. 监督积分发行、户籍积分账户收支、物资发放、工程与采购;
3. 监督各级委员履职公平、公正、公开;
4. 受理成员意见与申诉。
八、财务部
1. 统一管理商会、商行、农垦、交通全部积分与户籍积分账户;
2. 实行双人记账、双人核对制度;
3. 按商会决议执行积分发放、划拨、核算;
4. 负责户籍积分账户管理、工分积分发放、成员每日基本保障积分发放。
第八章议事与决策制度
第二十四条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商会委员会议集体讨论、表决。
第二十五条决策流程:
1. 议题提出
2. 委员会议充分商议
3. 集体表决形成正式书面决议
4. 决议下发至玄鸟商行、玄鸟农垦、玄鸟交通及各部门
5. 各单位严格执行,监管部全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得违抗商会决议。
第九章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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