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
天币可用于薪酬发放、美元兑换、粮币兑换、缴纳保证金。
第十五条粮币为内部交易专用货币,仅限物资买卖使用。
粮币不可兑换美元,不可直接兑换粮食。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可持天币兑换美元、兑换粮币。
仅商会注册公司会员可将粮币兑换为天币。
第十七条注册公司会员须向商会缴纳3万美元保证金,防范经营风险与违规违纪。
公司会员违规违纪,商会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第十八条公司会员收银员由商会直接派遣,工资以天币支付,不得以其他货币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粮币交易实行先验证、后交易制度。
收银员须核验会员证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照片、终身防伪编码,核验通过方可交易;不合格者禁止交易并上报监管部。
第二十条伪造货币、伪造会员证、使用假币交易,视为严重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二十一条防伪编码规则、货币兑换规则为商会最高机密,仅限指定财务人员掌握,严禁泄露。
第五章权力结构与治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商会实行选举权与行政权分离、双向运行制度。
选举权由下至上,会员选举上层人员;
行政权由上至下,会长统一管理人事与经营。
第二十三条会长、正式委员、候补委员由全体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会长经选举产生后,拥有商会最高行政权、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机构设置权。
一切重大事项最终决定权归属会长。
第二十五条商会选举产生议事委员:
正式委员24名,候补委员72名。
按得票总数统一排名,依票数高低依次当选,排名靠后者不予入选。
第二十六条正式委员参与议事,享有表决权;
候补委员列席会议,无表决权。
第六章成员婚配入籍规则
第二十七条商会会员一律平等,不分地域、不分来源。
第二十八条任何会员结婚,其妻子自动加入商会会员,享有会员同等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
第二十九条商会实行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以户为单位统一设账,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三十条户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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