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嘴站起身,大声道:“放火,看着大火起!”
翘嘴得意的离开,身为一个中军士卒,能跟着斥候走,当先锋,干的还是放火的任务。
对他来说,不骄傲难道要留着过年么!
“生火造反,大军休息两日。”
大营落地,在大营的后方还有一个小营,数百个光头正齐刷刷的站在浑河边擦洗身子。
夕阳下,身子泛着光,余令蹲在岸边看着。
羡慕这群人干瘦的身子里藏着令人敬畏的悍勇。
索伦三部决定跟着余令干。
不是熊廷弼的大义说动了他们,也不是春哥的苦口婆心发挥了作用。
真正说动他们的反而是灭族的恐吓。
这群人活的太可怜。
因为部族人少,在这辽东他们就像那不讨喜的庶子,习惯用命和欺负他们的人拼杀。
从小被凶惯了,你的温柔反而让他觉得“不正常”。
就像穿旧鞋,虽磨脚但心里有数。
他们也不是喜欢被虐待,而是只学会了在“被凶”里找安全感。
温柔的话他们听不了,听不懂,也接不住。
你的温柔,等同于“你是不是要害我”!
余令的狠辣让他们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干活,吃饭,卖命,这才是正常的。
可他们又哪里知道,吃下了这一碗碗油汪汪的泡汤饭后.....
他们就不会去思念茹毛饮血的丛林生活。
库列舔了舔干巴巴的嘴唇,昨晚是他人生第一次吃糖,一口糖让他失眠。
他想不明白,这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说来也可怜。
从林子的果子,草根都能获取甜味,可糖他们却是没吃过。
光是这一口,能怀念一辈子。
就像小老虎一样。
在京城当乞儿的时候,他始终认为鹅巴子肉就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他没吃过,还只是从别人嘴里听说过而已,自那以后一直念叨。
这些年过去了,他依旧认为鹅巴子肉就是最好吃的。
其实味道也就那样,好吃的只不过是当初心里的那颗种子。
余令给索伦三部也种下了种子,只要一想起来自己余令,就会想起糖,想起那一抹令人回味的甘甜。
春哥承诺的土地也兑现了!
虽然地契上那密密麻麻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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