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白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但其参与策划、实施故意杀人,并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罪行同样严重。”
审判长顿了顿,目光如电,扫过下方如泥塑木雕般的两名被告人,然后,用他那沉稳而充满力量的声音,宣读了最终的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等条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陆沉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亿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白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犯非法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砰!”
法槌最终落下,发出一声清脆而沉重的闷响,为这场漫长的、充满血泪与罪恶的审判,划上了最终的句点。
“死刑!立即执行!”
“无期徒刑!”
这两个词语,如同最终的烙印,深深烙在了陆沉舟和白玲的命运之上。
陆沉舟在听到“死刑”两个字时,浑身剧烈地一震,仿佛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又仿佛被注入了最后的疯狂。他猛地抬起头,赤红的、充满无尽怨毒与不甘的眼睛,像是濒死的野兽,死死地、精准地,盯向了苏清璃和顾聿深所在的那个单向玻璃房间的方向!尽管他看不到里面的人,但他仿佛能感受到那两道目光。
“苏清璃——!顾聿深——!” 他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从喉咙深处挤出一声嘶哑、破碎、却充满了最恶毒诅咒的咆哮,声音在庄严的法庭中显得如此突兀而刺耳,“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吼完这一句,他像是耗尽了所有生机,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身体软软地向后倒去,被两边的法警死死架住。
而白玲,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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