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天的行进,贺亲的队伍在离京城有半天路程的一座小城——尔雅城停了下来。按照东风的说法就是队伍要进行休整,然后以最佳的状态、最优雅的姿态、最能体现栖霞城风貌的高贵精神踏进京城的大门。
尔雅城人口不过十几万,说是城倒不很确切,至少这里就没有通常可以称为城的东西所具备的城门和高耸的城墙。也许是天子脚下的缘故,即使没有城门和城墙,也是很安全的地方,连驻扎的士兵也只有几百人、还不到千人的规模。尔雅城的城主是个很瘦的人,陶乐只是老远的看见他带着人迎接厚土城主的贺亲队伍。
厚土城主的贺亲队伍驻扎在了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广场在尔雅城的中心处,贺亲队伍的人很多,密密麻麻的将整个广场都覆盖了,旌旗招展,人声鼎沸,忙乱异常。小城的人很多都围在广场的边缘处看着从远方赶来的贺亲队伍,这可是近百年来没有过的大场面了。帝国皇帝最衷爱的儿子举行的婚礼,这个儿子又是最有可能成为下任皇帝的人选,他的妻子又是可以称为帝国内部的王国的平原大长老的女儿,他们的婚礼的规模和热闹足以给小城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作为以后讲古的资本。
陶乐和红莲的装扮是赶车的车夫,卸车之后就可以自由的活动了。由于之前发生的两件事,红莲的情绪一直很低落,轻易的连陶乐也不敢招惹她。把红莲安顿在房间之后,陶乐就想着出去转转,看有没有什么能让她高兴起来的小东西,他是从云顿那里打听来的,知道女孩子最喜欢一些可爱的小东西,送她们这东西最能讨她们的欢心,又不会花上很多的钱,毕竟他也不是很富裕,作为全文职的他,虽然还是有一笔很丰厚的薪水的,可他根本就没怎么在军部里呆着,这次又是隐瞒身份混进贺亲队伍的,所以,手上根本就没什么钱给红莲买东西。
胡思乱想着的陶乐刚出驻扎的营地就被东风追上了,东风不由分说的拉着他进了边儿上的一间酒家,要了两壶酒坐在靠窗子的雅间里跟陶乐喝了起来。
陶乐小口的抿了一点儿甜辣的酒,呲着牙还是不喜欢酒的味道。东风从进门就一直盯着陶乐,陶乐就当没看见,一个人,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他并不喜欢的酒,喝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东风憋着劲儿就不跟陶乐先说话,陶乐也乐得清闲享受一把痛苦的幸福。
“你这家伙,就不能先问问我这个大忙人找你干吗?一定要跟我叫劲儿是吧?”东风终于忍不住瞪了陶乐一眼。
陶乐笑咪咪的看着东风生气的样子,“嘿嘿,有事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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