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沙尘暴来临的时候先回到布兰特妮山谷基地,而他显然想得比我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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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最高的观察岗找到赫斯曼。“赫斯曼,利姆说这里的土质偏咸,而且沙尘季马上要来了,你现在种花,它们能活吗?”
“能!“他把种子小心放入用手指在泥土上划出深沟里,坚定的说。
“雨停了好几天了,地面也干得差不多了,金铁柱什么时候到啊。”
“还在一千公里外兜圈,过两天吧。”
听他如此说我也没再多问。他们的手法我已大概了解,想去一个地方时总要先南辕北辙兜上几圈,和塔西娅的风格一样,区别在于一个是故意,一个是分不清方向。
今天的风明显比以往都大,我把利姆召了回来,开辟第三基地是因为人多没事做才弄的,既然沙尘季来了就没必要花那么多人力放在上面,现在重心要放在重返布兰特妮山谷基地的准备上。
我把詹姆斯准备的礼物给他,是一副永磁感应芯片。事先在自己的物品上扫上加磁编号,当找不见东西的时候只要输入该物品编号,就可以通过身上的狼牙、发报手表、信息扣带等任何提示设备显示该物品的所在,支持语音……劳伦也选了一个这东西。
利姆很高兴,他跟大多数搞技术的人一样,东西经常随手放转头就不记得了。他看起来大多时候都忙忙碌碌,不过有时候这种忙碌很可能只是为了找他的电子笔签卡,这是他配有勤务兵,我反而不需要的原因。
他拿着做好了编号的电子板、皮带、U盘在调试,把那些东西闭眼随意丢了几个地方,然后乱喊一通找全了出来,笑呵呵的说,“王,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个方便玩意,呵呵……”
连利姆这么一个死板的人都眉开眼笑,我反倒有些愧疚起来。既然早就察觉了他的不便,为什么就没早想到去帮他弄一个这东西呢?“利姆,你觉得那个詹姆斯怎么样?”
“那个联盟军官?我对他并不了解,他怎么了?”
“我想让他做连参谋。“
“你了解他的底细吗?”
“他是国防航空军事学院全优高材生,国防服役奖章获得者,挺出名的。”
“这么有能力的人为什么会来我们这里?”
“也许是在联盟军里遭受排挤吧。”
“难道就不会是联盟军派来的卧底?”
“我觉得不大可能,派一个穿着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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