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我们可以走上千公里,应该……”
“干脆我们往回走吧……或者在这里呆上两天再往回走,他们应该散了……”威尔逊提议。
我坐了下来,算是默认了他的方案。我前面说的只是理论可行,在装甲电量充足、每天行军20小时,每小时保持30公里速度的情况下确实可以走很远,横穿到阿拉伯联邦只需要1400公里。现实是暂且不说电量问题,我们这套装甲就不是长途行军设计的,一来没有自行功能,二来都是山地脚掌设计,沙漠里行军速度难保证。一旦入到沙漠腹地万一找不到有人区,到时再想回头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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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得舒服突然被威尔逊叫醒。“王,有人!”
“他们追来了?”我蹦起来戴上头盔。
“不是他们,声源是从南方来的,和搜索车发动机声频不一样。”
趴在沙丘上拭目等了二十多分钟,镜头里总算找见一辆大轮沙地车在沙丘中不紧不慢由东南往西北而行。这让我们感到有些奇怪,对方时速才四十多公里这样,这种车速如果是在城市里游车河合适,但这种时间和地点就不正常了,深更半夜的,鬼都不会开车到沙漠里闲逛。在车子从我们最近处经过时看清车上只有一人,这也排除了有人想体验在沙漠中车震的想法。
“他可能是要去做什么事……”威尔逊猜道。
“跟上去!”我看着远去的车,抓起装备起身。
“好!”威尔逊只要看我一眼就立即能明白我的想法,急忙去背列夫。
“把列夫放这里,抢得车后再回来接他!”
如果在公路平地上这装甲最快时速可以上75,一步可以跨跳3.3米,但在沙漠里蹦不起来,功率调到150%才勉强上到37公里左右。我曾调到接近满荷的194%,时速接近44,但声音高了36B。最他妈糟的是对方好像发现我们了。他开始加速,一溜烟就消失在我的视线外,只留下一片淡淡的沙尘。
“妈的!”我极不甘心骂了一句。
“算了吧,不可能追得上。这车就算抢到了我们也开不了……”威尔逊蹲在地下察看车迹。我这才惊奇的发现这车既然没有在沙漠里留下车轮印,一路尽是我们两个的足迹。
“这怎么弄的?”
“车头前部有吸管,吸入沙子加温后在车尾排洒出来掩盖轮痕,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
我摸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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