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差劲。
一个附着着桔红色斗气的铁拳头,就这样砸在猪头的脸上。噗嚓!一阵骨碎的声音从接触的地方传来,拳头打进猪头的脑袋里足有半寸,眼看着一些红白相间的糊状物从猪头的耳朵里喷了出来。
“呃!对不起哦,毕竟是你先**的,所以我下手才重了点,不过你也太不抗打了,亏你比我还高一头呢。”
挨了一拳的猪头眼见是活不成了,失手杀人的战士,不停的为自己违抗了命令推脱着责任,不过等到猪头变成一滩稀泥堆在地上之后,他就又够奔了下一个对手。
“喂!那个你,过来站在路中间,对,就是你,来来来!”
见到猪头的惨相,剩下的二百多猎人都往路边跑去了,他们在一边看得清楚啊,猪头捅人家一叉子,不但没伤到人,反而把叉子尖都撞断了,可是人家只用了一拳,猪头就回归兽神怀抱了。看到这些谁还敢堵着路找死啊,快点闪开道儿让人家过去吧!结果除了几个跑得慢的,被随后赶来的护卫队员抓住痛打,剩下的都跑了。
“把这些堵路的垃圾都丢到路边喂魔兽去!”
狄卡思见到事情解决,也不想在这么个小地方浪费时间,下令清理了路上的垃圾后,就再次上路了。相信有了这次的经验,战士们对这些兽人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而在接下来的一个下午里,陆续又出现了两次相同的事件,每次有人拦路,护卫队就会摘下佩剑,上去一顿毒打,然后收拾垃圾走人,这些都证明了狄卡思开始的推断。
晚饭过后,众人还围在狄卡思周围不肯走,狄卡思知道自己如果不说点什么,这些战士是不会离开的,于是他就开始讲诉自己早年间的一些经历,当然都是关于兽族的,既然这次的任务是打击兽族的强盗,那么让这些战士们多了解一点兽人的情况,也是有用处的,至少不会因为不了解而出现什么闪失。
“既然大家都还有精力,那就说一下这次任务的目的地吧。”
狄卡思习惯性的摘下酒袋,喝了一点葡萄酒润润喉咙,开始给周围的战士们讲起,自己当年巨兽郡边境发生的事情,那时狄卡思还是一个剑圣,正在游历之中。
“那一年我为了突破武学的极限,到处的挑战各地的高手,辗转来到了巨兽郡,当时的巨兽郡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堡,经常有狼族的战士,从边境上到这边来抢劫。而当时的狼王霍利,对此还很高兴,因为从抢劫的收获大多都会流进他的腰包,知道为什么吗?”
狄卡思又喝了口酒,看着众人等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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