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率的人,再三要求秦天确认,秦天不再解释,只说上来就是。
熟不知,这四斤牛肉对秦天的胃来讲,只是小儿科!就算再来四斤他也吃得下去,又何必吃惊?
秦天此言,如同丢入人群中的一颗炸雷,引来周围人的侧目关注。他们都看看,到底是那家的公子哥这么奢侈,一开口就吃牛肉,一口气就要四斤?
然而,他们看见的只是一张令人叹幕的侧脸,和一副平淡的表情。
要知道,在这片地界上,外面野兽成群,猎人无数,牛肉的价格绝对不会比野兽肉便宜,反而还高出野兽肉的两三倍。
能吃得起牛肉的人,那可都不是简单的平民!
秦天对牛肉并非情有独钟,只是若非熟练的高手做出来的野兽肉,那上面会带着野兽的土腥味,实在令人难以下咽。
秦天本身就是个烹煮的高手。对付各种野兽肉,无论煎、烤、烹、炸,不说样样精通,也总能出人预料,有模有样的做出几个花样来,让那些怀疑他的人,惊叹不已。
秦天时常一人生活,甚至三四天才吃一次东西,朋友不多,既不经常宴请他人,也不过繁文缛节的庆祝日,所以很少下厨,平时买来一些可口的东西,吃上一顿就好,然后等三四天时间,什么时候饿了,再去思考下一顿该吃什么。
酒馆的办事速度很快,伙计更是手脚麻利,不久之后,酒肉端上来,摆放在秦天面前。
秦天尝了一口牛肉,略咸。
品了一口酒,略苦。
肉既不是上等精肉,酒也不是普通好酒,要价可是不菲,四斤牛肉,几乎要吃掉四个银币。
秦天心情,如同浓云遮幕,一试不爽了起来,眉梢上的黑线,显而易见。
在这片大陆上生活,那少的了察言观色的本事?
伙计就是如此,这基本属于一项职业技能了。
伙计发觉情况不对,便走过来,热情的询问,“这位客官,您吃着小店的酒菜,可还合你的口味?”
秦天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牛肉,显得不满,但没有发作的意思,他淡淡的说道:“路过此地,图个温饱,能吃上一口已经不错了,又何必强求?”
说着,秦天从怀中掏出一枚闪着光的银币,将它放在手中掂了掂,然后举到伙计的眼前。
“小伙计,我见你人很机灵,是个聪明人,完全不必身居此地,在人下做人,做自己,岂不是更好?我初到此地,有些任何事情还不太清楚,不知道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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