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而是根本不赞同过去的“愚民”,认为要想百姓明理,让他们多读点儿书是条捷径。更何况,大宋振兴所需要的人才非常的多,现在的培养制度所出的人才远远不够。
而且,公塾中所教授的不仅是儒家经典,也有所谓的“杂学”。公塾的教儒家典籍的教师由当地从秀才中选拨,教杂学的老师由临安公学派出。
等文官们回过味儿来,这公塾制度已经定了型,改都改不了。他们也就只好自己安慰自己:杂学也得学习儒家经典,孩子们只是多学了一样。
没过多久,负责研究经济和商法的户部侍郎、枢密直学士洪遵又给了天子一个好消息:奉赵惇命令,从隆兴十七年就开始的新法制定已经基本完成,明年《大宋经济法典》就可以正式颁布了。
当洪遵带着自己的一帮子下属,小心的把足有半尺厚的《大宋经济法典》草本送到大殿上的时候,就连最守旧的老臣也没有什么其它的表示,都是一脸的赞叹之色。
第六节
这也不奇怪,大宋商业发达、经济繁荣,重视农工商贸。在汴京的时候,朝廷就曾经相继出台过专门的法规来规定某一方面的经济运行,比如盐法、酒法、茶法等等。
在宣和年间,由于商贸发展迅猛,再加上经济往来的规模庞大,朝廷还特地下旨建立起了“钱庄”,也就是管理交子的专门机构。不仅可以凭交子换取现银,而且,只要有商家担保,还可以贷取临时的周转资金。
如果不是后来主政的蔡京媚侍皇帝,过度的消耗国库存银,使得交子的信用崩溃,也不会有后来由于交子贬值而导致的经济动荡。那次动荡沉重的打击了当时的大宋经济,使得大宋在天灾上又加上了人祸!
正是由于之前的教训,天子赵惇才会对商法如此的重视。当还是太子的他看到洪遵所写的《货币流通速度论》之后,便把当时还在当翰林学士的洪遵调到了户部,直接把制定新法的任务丢给了他,只是要他尽量制定出一部较为完善的商法出来。
被委以重任的洪遵却对太子说道:如果仅仅制定一部商法,大宋已有的够全面了,而且也不是他本人的专长。除非是制定一部全面的经济法,那还可以考虑。
太子是不管结果,由他去发挥,至于人钱物,尽管提。
七年多的时间里,洪遵几乎调集了大宋境内所有的经济专家,甚至还以朝廷的名义,多次征召各地巨商云集京师临安,讨论有关经济法的问题。
当初的临安论战,也给洪遵了抓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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