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对四年前那场全国大学生联赛决赛是否构成《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所规定的‘操纵比赛’行为,做出明确的事实认定和法律定性。”
这个开头,实际上已经为后续处理定下了基调——证据不足,难以“定罪”。台下记者们开始低声议论。
发言人话锋一转,语气变得严肃,
“但是,根据耿斌洋本人的公开陈述及其所能提供的有限旁证,可以确认,其当年在特定情境下,确实受到外界不正当影响,产生了违背体育竞赛公平原则的意图,并在此意图影响下,于决赛中未能发挥应有水平,其行为有违运动员职业道德和体育精神,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台下记者们屏息凝神,知道关键部分来了。
“对此,本会纪律委员会进行了多次慎重讨论。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该行为发生于四年前,已超过《纪律准则》规定的一般追诉时效;
第二,耿斌洋在行为发生后,长期脱离正规足球环境,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个人发展损失,该事实状态可视为一种实质性的、严厉的自我惩戒;
第三,其本人在近期事件中态度诚恳,直面问题,深刻反省,并公开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第四,其所在俱乐部、现队友、昔日同学及大量社会人士联名陈情,反映其已获相关群体谅解,并请求给予改过自新机会;
第五,其复出后,在职业赛场上展现出良好的竞技水平和职业态度……”
发言人念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视全场,然后一字一句地宣读决定:
“基于以上情况,为严肃纪律、惩前毖后,同时体现教育挽救、给出路的方针,经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研究,并报协会批准,现做出如下决定:”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
“一、对耿斌洋四年前的相关行为,不予追加禁赛、罚款等竞技处罚。”不少人松了一口气。直播弹幕里开始刷过“合理”、“支持”的字样。
“二、责令耿斌洋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小时的公益足球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基层校园、社区指导青少年足球训练;参与足球公益讲座、推广活动;服务特殊群体(如残疾儿童、福利院)的足球体验等。其服务计划需经所在俱乐部审核,具体实施需在俱乐部或地方足协监督下进行,完成情况需定期向本会报备。旨在通过服务社会、回馈足球,深化其对于体育精神和社会责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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