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章节阅读提示,“仅仅打量了几眼之后,我的目光就失去了控制,开始在她的身上游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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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干了件大蠢事。
很丢人!
我很讨厌自己张着嘴巴流口水时的样子,那个模样一定蠢极了!
我更讨厌自己两眼一瞪,动不动就直勾勾盯着别人看的怪模样,尤其还是,和一个很陌生的女孩子第一次碰面时。
我记得自己早都不这样了呀!
可是为什么今天开学第一天,就突然犯病,还这么丢人显眼。
唉!
我也不想这么丢人呀,尤其还是面对一个如此漂亮的小女生时。
我讨厌死自己了。
算了,牢骚再多也没用,还是说点有意思的事情吧。
可是思来想去,什么事情是有意思的事情呢?我在心里问了自己大半天,想想还是算了吧,我要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时刻地提醒自己,下次不能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这个,算是比较有意思的事情了吧。
嗯!话得从头说起。
今天早上,我终于远离了那个让人倍感恐怖的家,只因为老爹的一再强求,我不得不想尽办法离开家,真希望从此能走的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再回去了。
这次多亏了二弟向那个城里姑娘陈倩求情,说起这个姑娘,虽说我是她那所谓的救命恩人,其实我觉着她对我的恩情比我付出的要多得多,我实在应该找个机会去当面感谢她一番的,可是多番打听之下,人家姑娘却不领这份情,始终不肯再见我。
我知道,一定是上次她来我们家时,我那份丑态让她受了刺激,把她吓得不轻。其实我也很是奇怪,以前虽然我会突然情绪失控,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可是我却也从来没像那次一样,大喊大叫的,拿我弟弟的原话形容,我当时就像只发了情的黑熊,嘴里嗷嗷直叫,两只手还把胸脯拍得震山响,尤其是,我当时面对的是位姑娘,是位相当漂亮的姑娘。
我知道,当时那种样子一定会让人家姑娘印象深刻,唉,糗大发了。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姑娘的这份情我是记进心里了。
我想,有机会一定要去报答她。因为正是有了陈倩的帮忙,我这个被自己老爹逼婚的傻蛋不但得偿所愿地暂时离开了家,逃脱了那帮子让人酸倒大牙的野丫头,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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