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利者诱之以利,重义者晓之以义。每个人都有弱点,一个人最为突出的特点,其实就是他最致命的弱点。
三天里,子书等人还是受了不少苦,但子书本人还是很高兴的,毕竟两次和蛮族人亲密接触,让他清楚的知道,蛮族族人并没有传说中的没人性,相反却单纯可爱,最多只能说是没人型。最让子书受不了的就是吃虫子和生肉,还有一个整天给他各种虫子的舒丽雅。这次离开,子书反倒有些期待再次回到这里,和这些可爱的巨人,亲密接触。现在子书已经教会他们熟食比生食要好吃的多。
除此之外,最让子书感到幸福的事也在这三天里发生了。
幸福是什么?幸福其实也是让人遭罪。
幸福的来源是问雪。在这样一个遍布各种让小女生感到恐怖的毒虫,问雪即使穿上最厚重的铠甲,也会吓得不敢睡觉。当然,只有子书能让她感到幸福和安全。这三天,问雪都是睡在子书的帐篷里,睡在她的爱人,子书寻的身边。当然了,问雪的想法很单纯,没有子书心里想的那么龌龊,也没有所有正常男人那么龌龊。
子书到底是正当壮年,生理和心里都十分正常的男子,面对一个偶尔看起来很美的小女生睡在自己的怀里,哪能没有青春的冲动。可倒霉的子书,吃了几只不该吃的虫子。虽然在第一天夜里,对着怀里娇小可爱的问雪,子书豆腐吃了,油也没少揩。可每到想进一步动作的关键时刻,肚子里的一坨东西就顶风作案,一个劲的往外冲。子书自然也不争气的临阵退缩,飞奔着去找个树根去解决问题。到了第二天晚上,子书连飞奔找树根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别说吃豆腐揩油了。直到临行,子书已经完全脱了像了,估计连苦胆都随着大便一起留在了森林的某个角落。
饶是如此,子书还是很高兴的。夜夜怀抱柔若无骨的问雪,也是何等的柔情万千,让子书幸福得瓢满钵溢,到最后一天,他连抱着问雪的力气都一点没有。在某个月黑风高,子书解决肚子的时候,他细细的想着——此刻他还不能占有问雪,因为说不上那天他就和他的兄弟一起战死沙场。问雪爱他,他心里也有问雪,不能让问雪冒守寡的危险。当然,有心无力也是一方面。
几天后,子书回到了巴特鲁斯的营地,迎接他们的照样是好酒好肉。唯一不同的是,子书身后多了两千手持斩马刀的蛮族战士。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等待,等待消息。
终于,临近六月底,子书等来了一个身着绿斗篷,憔悴不堪的士兵——子书的兵——子书的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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