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马上很容易被别人抢断,往往是刚拿到球,旁边的防守队员就将球轻轻带了过去,甚至看起来沈未就只是他们的中转站,不费吹灰之力的样子。
所以比赛开始久了,宁愿他们自己带着球突破,也不会想着将球传到沈未的脚底下,这样起码球在他们的脚下还能待久一点,这样一来,甚至连背头男生这一队的人也不会去防沈未了,而是转而对具有威胁力一点的吴梦晓,或者对其他人采取包夹姿态。
背头男生本身就是校队的人选,虽说技术也未必有多好,但比上吴梦晓等人,自然也是好了太多,至于吴梦晓说的“自然是厉害”的沈未,心中还是有些不屑的,从开始到现在哪里有持球很久过,大多球停留着几秒即被抢断,硬要说的话,就是传球的精准度在预计之中要好了很多。
现在球到了沈未的脚底下,是压根不用担心的一件事,只要这时候有人上前将球接过来就是了。
“真是不习惯了。”沈未接到球低声嘟哝了一句,踢球已经是多么具有年代感的事情了,也就只有这个年纪才会在球场上奔跑得起来,到后面一段时间,大家都长大了以后,连在球场上凑齐一队人都成了奢望之中的事情,大家都选择喝酒泡吧撩妹子,哪里会抱着纯粹的心态去用踢球征服女生?就算有,也是篮球,不会是足球。
这个年纪在球场上踢起泥巴的碎渣是最为纯粹的,草屑翻飞间带起的时代感到了后来被想起也会觉得热血沸腾,极具团队仪式感,那个时候从内心最深处翻涌出来的情绪,才是最符合少年时代的心绪。
沈未持球,渐渐地从心底生出了一点熟悉感,毕竟阔别了十年的时光,无论多么厚重的东西都会被磨成细沙,更遑论球感这种东西,从比赛开始他就一直在找寻着球感,一次次地被抢断,一次次地带球突破失败,也渐渐从这里面找出了一点味道来,尤其是看着背头男生的动作,便更觉得以前自己在球场上跑动披靡的样子渐渐与这副身子重合起来。
就像骑自行车一样,一旦学会了,那你的肌肉也会将这种感觉牢牢记住,再过多久也不会忘记,踢球也是一样,最开始沈未拿到球只感觉根本做不出自己想要的动作,以前管用的突破假动作也是生疏的很,脑海之中明明有一个清晰的影像,身子却跟不上。
然而现在再次拿到了球,球在脚底下滚动的时候,沈未便自然地将球勾了一下,便稳稳地停下了动作,这样娴熟的停球手段倒是让正在向那边赶去的背头男生愣了一下。
沈未带着球开始跑动,有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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