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怏怏退回班中。
范增见燕王示意,遂继续将中央官制如何变动继续往下讲。
中央官制,文武分职,各管其事乃是其要则。
对于朝中官制,在姬丹的印象中,历代规制最完善的当属唐初的三省六部制。另有御史台负责监察诸事,更有五监九寺具体办事机构。其中台省是中央的政务机关和监察机关,位在百官之上;而卿、监则掌具体事务,接受台省的指令而办理各种专门事务。
三省六部制,乃是从秦汉三公九卿制的基础上,不断演变完善而成。由于分工甚细,各省、台、寺、监的官吏佐员的定额在唐初多达万人之多,其后更是不断增加。
不过,完善是完善,但现下的燕国却不适应。
最先进的不是最好的,最适应的才是最好的。这是姬丹一惯的观点。故而在设定新官制的时候,姬丹还是参考秦汉之制更多一些,也更便于与现在的燕国的需要衔接。所以,姬丹所制定的新官制,是一个在秦汉之制的基础上,混杂了自己不少想法和后世模式的新官制。
百官之首为相国,丞相是承天子之命,督率百官、执行政务。
国尉是武官之首,金印紫绶,掌管武官的任命黜涉,掌武事,武库。
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位上卿,银印青绶,为丞相之佐贰,掌副丞相。
以上为三公,俸禄万石,各自开府。相府之中,设长史、左右丞、和诸曹。御史大夫府中,设丞、中丞,长史,分别掌管中外监察和府事。国尉府中,设长史和诸曹参军事。更有舍人不等为办事之人。
丞相以下设监、寺、又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为王室和大王、太子服务的各监,一类是执行中央具体政务的各寺、部、院、监。
其一为宗正监,掌宗室的赐封、爵禄等宗人事。
其二为宗伯监,管祭祀礼仪和陵庙等事。
其三为少府监,管宫廷制作、供应、山海湖泽之税、内廷采买等事。
其四为内侍监,管宫内诸般杂务奉应。
其五为太仆监,管理王室车马乘舆等事。
以上各监,各有令为其主,丞为其副,其下依事务多少,分为各司。专一执掌诸般宫廷宗室诸务,不预国事。
其六为中书监,掌诏敕草拟,设令,下有舍人、谒者不等。
其七为郎中监,掌宫廷内外警戒侍从,其下属诸郎、中郎将、公车司马令等官。
其八为卫尉监,掌宫室门户警戒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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