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内,对于授权作品,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涉及网络、通讯、多媒体应用的形式自行行使(包括自行授权第三方行使)已授予乙方代理或行使的权利,甲方也不得将作品发布(包括授权第三方发布)于其他任何网站。
如甲方违反前款之约定,则甲方所得收益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根据运营需要,将作品更改书名以后在XXXXXX或者XXXXXX以外的销售渠道上销售,以符合其他运营商的要求或者达到更佳的销售效果。
为宣传、推广甲方的作品以及提高甲方的知名度,乙方有权在乙方网站上使用或公布授权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还有权在各种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等等)使用授权作品的部分内容,也有权在不损害甲方名誉的前提下使用甲方的肖像及含有甲方肖像的照片、图片(包括对照片、图片进行修饰和处理),而无须支付甲方任何报酬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对于签约作品实体出版权的行使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拥有先于任意方关于签约作品的出版权及出版代理权。乙方行使实体书出版代理权而由第三方支付的稿酬,乙方提取10%作为代理费,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自行联系出版社进行实体书出版的,乙方不再收取版权代理费;已加入乙方VIP付费阅读计划的作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进行实体书出版,如已加入乙方VIP付费阅读计划的作品甲方自行联系出版,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赔偿,且乙方有权扣发所有未发稿费,并取消甲方VIP付费阅读资格。
第六条如甲方作品加入乙方的VIP付费阅读计划,则相应稿酬的计算方法请参见下面的VIP作品条款。乙方通过手机阅读,电子书销售等方式获得收入,则利润将由甲乙双方平分。如未来有其他产生收入的新方式,乙方将在网站公示利益分配方案,不再另行一一通知,甲方如对新方式的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书面通知乙方,停止加入新方式,不通知则默认为同意加入,并同意网站所公示的利益分配方案。
第七条如授权作品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乙方有权采取法律等措施维护双方的利益,甲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维权的成本由乙方承担,维权所获收益,扣除成本后由双方平分。如甲方自行维权,则维权成本由甲方承担,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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