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酒坛,打开坛塞,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直入鼻孔。
“好酒!”野哥又对着坛口嗅了一下,倒了一碗酒问道,“是你自己酿的吗?”
“啊,是……是小人自酿的。”
“哇塞,你酿酒的手艺这么高呀!”野哥轻轻啜了一口酒在嘴中仔细咂摸着,酒香醇厚绵长,丝毫不比在朱高炽家喝的酒差,不过,喝酒最好还是与人对饮,否则,一个人干巴巴的喝闷酒,那岂不是和**没什么区别了,所以野哥一拉店老板,笑道,“来,坐下来陪哥喝两杯,酒钱我照付。”
“啊,不,不。客官您自己饮吧,小的不会饮酒。”
靠,酿酒加卖酒的你不会喝酒?这话谁信呀?就好比皇帝说他手里没权,沈万三说他家里没钱,有人信吗?
不过,如果潘金莲楞说她不解风情,或者西门庆硬说他不是风流的情种,你能拿人家怎办?难道脱掉潘金莲的亵衣试试风情有木有(当然,有机会试试也不是不可以)?或者弄个绝色美女试试西门庆到底风流不风流(靠!那样是不是也太有点暴殄天物了?谁如果要试的话,干脆直接试哥得了)?
在上一眼、下一眼瞅得酒店老板几乎就要崩溃的时候,野哥终于轻哦了一声,把注意力转移到略带淡黄色的酒上,那酒实在是诱人,仿佛那是依依甜醉的唇角,是张玉若疯狂的亵衣,是淳于荷阴晴变幻的美腮……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接着又饮了第二碗、第三碗……
“倒——”随着一声刺耳地大叫,野哥扑通一声载到在桌旁。
“老大,得手了。”
坐在中间那张桌上的四个大汉喜形于色地起身,手中赫然出现了几把明晃晃地长剑。
“没想到这么容易得手,这一万两银子也他妈的太好挣了。”老板说着便用脚向野哥很随意地踢去……
“我怎么没觉得有那么好挣呢?”
野哥突然起身,嘴角右翘,笑得是那样奸邪、那样放荡。他铁钳般的手指捏着店老板的脖子,如抓一只叫不出声的公鸭。
刚才还喜形于色的四条大汉愕然一惊,旋即拧身飞纵,四把利剑已经向野哥袭来,如网织天。
野哥冷哼一声,身形一晃,随手捏起酒桌上的一根竹筷,只见他出手如电,那根极不起眼的筷子赫然就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避过对方剑锋,点指剑身,四把剑如同四道刹不住车的闪电,斜刺着分别指向自己的同伙。
一人重伤,两人轻伤,还剩下一人,腿在筛糠似的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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