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的夜里依旧热闹非凡,高楼大厦比比皆是。比起冰封镇自然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繁华程度更是天地之差。这里就才称得上是国际豪华大都市,如同华夏帝国的燕京,天海之都等一线城市一般的存在。
在大都市除了高耸入云的楼房和整天都忙忙碌碌的上班族以及川流不息的车流外,许多高档豪华的消费场所也是比比皆是。不管是在豪华的商业街,还是在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也都它们的身影,特别是那些有特殊服务的娱乐场所,比如酒吧,迪厅等等。
狂欢夜迪吧,就是这么一个存于在市区边缘地带的公共场所。狂欢夜迪吧有自己的乐队,有一个大大的舞池,还有更有多间包房,豪华包房,贵宾套房提供给各种类型的客户。
与其市中心的娱乐场所不同的是,这里接待的客人更大众化,也更加的年轻化。因为来这里消费的多是年轻人,所以大家在喝完酒,吸了一些成瘾的东西后,火气有的时候都很冲,一些暴力事件就经常必不可免。
在这里看场子的地下老大叫做,约翰。琼斯,因为过人的速度和强悍的体力,大家都管他叫做羚羊,是那种堪比可以持续跑上三天三夜的超强魔兽类的人种。至于他真实姓名,早已经被人们所遗忘。现在羚羊就是他,他就是羚羊,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今天的狂欢夜迪吧,比往常的生日都好。迪吧经理的心情也不错,就特意开了一个豪华包房,请羚羊去喝几杯。因为新总统刚上任,羚羊不得不从强盗以及军火贩卖商转行为地下打手,收入少了很多,心情自然并不是很爽。
与羚羊不爽的心情相比,对于狂欢夜迪吧来说,能够以这么低的薪酬招到有这么强悍实力的任务做地下打手的老大,自然是稳赚不亏的。
“羚羊老大,最近我们迪吧的生意自从你来了之后,就越来越好了。敢在这里打架闹事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些可都是你的功劳啊!”经理将上好的红酒分别倒入自己和羚羊的酒杯。在他们两个人的身边,分别有两个身材堪称完美的美女作陪。
“那么说,酒吧以前的生意很差了?”羚羊冷笑了一声,足以让经理浑身发毛。这家伙还有一个绰号,被称为疯狗。意思是说,他随时都可能发狂,见人就咬,不分彼此!
“羚羊老大,这都是您的功劳。以前也只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呵呵……”被羚羊狠狠的噎了一下,经理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不过,他毕竟是经常和各种客人打交道,强颜欢笑,也是家常便饭,更何况眼前这位他根本就得罪不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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