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半年也无法破案。可是这个思路又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这个变态凶手为什么没有继续作案?他为什么要把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
这正是先前讨论受阻的地方,众人现在听凯特琳这么一说,都明白她是要避开这些障碍,转移到另外一条思路上。
“那另一种可能性是怎样的?”蔚忍不住催促着问道。
“另一种可能性是:凶犯本来并没有打算杀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过当死者来到他家里之后却出现了一些变故,这个变故使得凶手杀死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没有第三种可能性呢?”蔚提出了疑问,“即使他不是变态,也有可能预谋杀人啊,为什么你一定要强调是意外变故导致的凶杀呢?”
凯特琳反问道:“如果你不是变态,并且事先做好了杀人的预谋,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蔚恍然地“哦”了一声,此前大家已有共识:凶犯能对尸体进行如此精细的加工,说明他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强的家中,但谁会刻意把自己的家选择为杀人的地点呢?除非他是一个想要“享受”戕尸过程的变态。
“这么说的话,如果不是变态杀人,就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突发性杀人事件了?”威廉也搀进来分析道,“为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结果吧?”
确实有很多男性针对女性的凶杀案都是由强奸案件恶化后导致的,如果凶犯把死者带到家中后起了色心,而受害者处置不当,临时起意的强奸往往会转化为杀人案件。
可蔚却有相反的观点:“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呢?”威廉用请教的口吻谦逊问道。
“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强奸等性犯罪案件中案犯和受害人双方的心理特征,而这起案件中男女双方的状态并不符合以往的案例,根据分析,此案中男性的个人条件要超出女性很多,而已受害人的性格既然能跟随凶犯回家,那说明她对凶犯本身已经相当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男性对女性进行性侵害也很难恶化到杀人的地步,因为女性往往会在半推半就中顺从,当然也不排除先前双方在交流的目的性上存在误解,以至于男性的性侵行为遭到女性的强烈反抗,不过这时男性往往会中止侵害,因为在他看来,该女性并不值得他付出过大的代价,而且他条件优越,不致于沦为一名极度饥渴的暴力型性侵者。”
加文此刻也从另外一个角度附和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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