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你只能在沙发上睡,知道不,我去洗澡啦!你也记得去洗啊!”
说罢摇着她如杨留一般的身姿离开了我,让我十分的纠结。
两根玉指这是不是在暗示我晚上两点可以偷偷的溜进去吗?
谁知我一睡之下居然一晚上都没醒过来,直到凌晨被思思叫起,才后悔为啥这几天总是因为各种手术搞的自己精神不济,辜负了美人。
我真是个罪人啊!
早上吃完饭,和思思打情骂俏了一番后,搂着她陪她去上班。
这一路上我才听说思思告诉我的她被骚扰的事情,一个开宝马的家伙不知道何时看上了思思,每天上下班路上先是把车挺好,再就是过来主动搭腔,还总是拿着玫瑰花,搞的她很不自在,却又甩不掉。
我沉思了一番后,决定把思思永绝后患,虽然我的方法损了一点,但我觉得一是对我的思思好,二来对这个死皮赖脸追思思的家伙也是蛮有好处的,因为我的方式世界上恐怕谁也做不到。
我陪着她走了一会,果然看到了一辆宝马车以及旁边站着的一个拿着玫瑰花的家伙,正一脸期盼的往我们这边望去。
这家伙一看就是有钱人,身上穿戴非常的得体,一身西服将微胖的身材衬托的很有气派,十足的一个上层人士,中间金属雕刻的扣子上插着一条带着皱纹的皮带,貌似不是凡品,最主要的是他的右手上带着一枚钻石的戒指,在白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目,唯一可惜的是他的皮肤略微有些黑,加上偏分头发下的小眼睛加上塌鼻子厚嘴唇长相破坏了一身的打扮,活脱脱的变成了一个暴发户。
是一个劲敌啊!
我暗自笑道,如果今天不是我,而是旁人,那么思思还真是危险了。
对方明显一副有钱有势的样子,如果要是换做另一个人陪着思思,除了长相,各方面与对方比全面处于下风,到时候在他的软磨硬套之下,早晚会有落败的时候,即使不落败,也会产生心理阴影。
我微微一笑,拍了拍思思的手背,交代了一下等会该如何处理这个境况。
对于情敌,我向来秉承斩草除根的理念,绝对要彻底的打垮他。
这位情敌到是脸皮很厚,明明看到了我搂着思思,却毫不在意的继续将玫瑰递到了她的面前,丝毫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却是暗笑:
你就作罢,你现在越能作,将来就越惨,到时候可别怪我的好心啊。
既然他不打算理我,我自然也不会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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