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春去哪里?”隔壁吴婶子正在厨屋门口摘菜,这个时节地里有萝卜同菘菜,还有从空地里种出来的红薯。
红薯极大的缓解了长安的饥荒。
春日里长安城被围了,寻常人家但凡有土的地方都种了它,夏日郁郁葱葱的红薯叶子成为了众人争相薅吃的好菜,野菜,甚至有勤快些的于母这样的妇女会挑鲜嫩的叶子晒成干菜。
到了这个时节,叶子干枯了,一个个的红薯就成了救命的粮,除了晾着煮稀饭,勤快的譬如于母便又开始将它切片,晒干,碾碎成小小的颗粒,一锅水加上红薯干,只需要少许的面粉便是一碗香甜的好粥。
“去寻娴娘呢,前一段儿不是我生病了么,多亏了娴娘帮我寻的医士救了我一命,我要给她钱她不要,昨儿听您说才知道她粮不多,我也没有太多的能力,总要表示一下才当得起做人的本分。”
干净、利洒没有一丝漏洞,合情合理的阻止了吴婶子的一切盘算。
说着于春还特意掀开布来给她看了一眼。
“可是呢!”吴婶子似笑非笑的应了,“天快黑了呢!”
娴娘虽然有钱,却是贱籍,市井里面的一干婶子们最喜欢讲她的花边新闻,似乎将她讲坏三分,她们就站稳了一分的道德高地。
“正是呢,家里还等着吃饭,今儿阿荣想吃鸡,我且去了!”
“阿奶,我要吃鸡,我要吃鸡,曹荣都有鸡吃!”
“吃吃吃,吃死你个讨债的!”
不出于春所料,吴婶子的大孙子果然闹开了。
完美!
娴娘住的地方距离曹家就五十米而已,一样是小院子,但这个院子常年做出租用,就拾到的更漂亮些。
青砖垒的墙,黑瓦遮的顶,是个标准的一进四合院,正屋,东西厢,厨房是公用的,没有什么秘密。
院子里没有菜地,只有租住的住客们做买卖的挑子,车子和一些鸡零狗碎的东西。
娴娘租住的就是西厢。
此刻房门大开,她也在做饭,因为爱净,她没有去厨房煮饭,而是在院子里,一个小风炉上用小药挑子熬的米粥飘着两个红枣,米放的少,是有些稀。
“娴娘在吗?”于春敲了敲门。
“咳咳——”听到动静,只见娴娘披着衣服蓬着头起来了,脸色白上添红,显然是风寒感冒。
“你怎么来了?”
“别起来了,快歇着,我成日不爱出门,昨儿才听说你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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