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
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嫁给我好吗。”
歌里的世界是那样鲜亮、直白,充满笃定的许诺,花是春暖的,风是微甜的,季节的变换只为一场盛大的仪式做注脚。
两人对望了一眼,都没说话,他们年轻那会,哪有这样的歌?
从风格来说,这首歌绝对是不符合两人审美的,但其浪漫与明媚,又让他们完全无法忽视。
“这歌……真好听。”
钟箐摘下眼镜,用指尖按了按眼角,似是有些涩。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单纯在说这首歌,还是歌里描绘的场景。
“嗯。”
叶盛禹闷声应了一句,他耳朵里还回响着那句“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他们有多少“明天”呢?掰着手指头数,都嫌奢侈。
可他们的“昨天”却充满遗憾,哪怕现在已经走到一起,那些时光终究也是错过了。
一种混杂着遗憾、歉疚,以及更汹涌的温柔冲动,在这个平常的午后,被余惟的一首流行歌催发了。
两人对视一眼,明显都受到了触动,最后还是叶盛禹先开口,借着这首歌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咱俩……办个婚礼吧。”
过去的遗憾太多,但现在也不算晚,都到这岁数了,再不办以后就没机会了。
“你看歌里唱的,昨天已是过去,明天更多回忆。”叶盛禹难得说这么文绉绉的话,脸有点红,但眼睛很亮。
“咱俩这年纪,是不兴这些,我就想着,能不能……不留遗憾,不用大,就咱俩,再叫上几个朋友,给咱们的明天,多留点能摸着、能看见的回忆。”
他有些语无伦次,似是担心钟箐不同意——她素来喜静,都一大把岁数了,估计不想“丢人现眼”……
但钟箐并没有拒绝,只是低下头,很久没做声。
叶盛禹心里开始打鼓,半晌,她抬起头,眼圈是红的,嘴角却是弯的。
“什么叫不用大,就得办的热热闹闹的才好,把所有能请的都请来,把礼金都收回来。”
“好,好,请,都请!”
叶盛禹一迭声地应,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涌上来的是酸楚的甜。
这首歌里唱的是青春的邀约,是向前奔赴的憧憬。
而他们在生命的黄昏,也决定用一场迟来的仪式,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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