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从步队身侧掠过。
他们肩负驱尸之责,以此保护大队人马行进安危。
队伍后方,还跟着十架车马。
上面驮着此行可能用得上的兵械粮草,还有一副副甲胄。
车辙印在泥土中,沿着辽东古老的驰道行驶。
李煜策马停在路旁,目视一个个步卒向前迈步,心中慨然。
就眼前这百余精锐,放在昔日,汇合沿途镇守千户,一路上轻轻松松就能拉出一支号称三五千人的兵马。
不管是剿匪还是扫寇,都是足够的。
这一点儿也不夸张。
一支军队的骨干,往往就是这百多人。
上阵杀敌,破城凿阵。
成败皆系于他们之身。
只要军中骨干不殁,一支军队就可以失败无数次,即便是兵败如山倒,用不了多久也能凭他们东山再起。
李煜麾下随便凑出个三百精锐,按理来说拉出一支五千人的兵马也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可惜......如今的辽东人丁不兴,百姓不存。
精兵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
抚远县目下的状况,莫说是民夫,便是辅兵都凑不出多少。
此刻驱马拉车的,有不少还是由随行兵卒兼任。
放在以往,这般苛待士卒非得闹出些事端来不可!
但放在眼前,反倒是不值一提的常态。
毕竟,抚远县根本就没有多少男丁可供抽用了。
南制抚顺,西占沙岭堡,东挟抚顺关,地盘看似变大了,但人口的增长却远远跟不上。
李煜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好在,麾下将士们宁愿自己苦点累点,也总好过上官把他们家中本该颐养天年的老父亲给强征上阵。
有了对比,打破过去的底线,便要更容易接受得多。
......
李铭驱马凑了过来。
“景昭,”他轻扬马鞭,“沿官道北行,最迟再有两日,便该到了。”
到哪里?
自然是汎河所城。
李煜点了点头,“爹,届时您在城外守营,我带人先进去探一探情况。”
“若是城中尸鬼的复苏情况还算乐观,那我们便入城扫尸。”
李煜顿了顿。
天气这事儿,他又哪里能说得准呢?
兴许过几天回暖的快些,尸鬼从早到晚都变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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