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地下十七米处的一条废弃输水管——1979年革命前,巴列维政府为贵族区修建的直饮水管,革命后封存至今。
“直径八十厘米,足够一个人匍匐前进。”老者手指点在红线末端,“正上方,就是领袖车队必经的那个窨井盖。”
沉默。只有汽油炉嘶嘶作响。
“谁去?”年轻男人问。
阴影里站起一个人。很高,很瘦,裹着灰色斗篷,像一具移动的衣架。他走到光下,掀开兜帽——脸被烧毁了,没有鼻子,嘴唇是两片扭曲的肉膜,只有眼睛完整,蓝得像波斯湾最深的海水。
“我。”他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带着气管被灼伤后特有的嘶鸣,“他认识我父亲,也认识我。我应该……亲自递上请帖。”
老者点头,从怀里掏出一枚银质怀表,表盖内侧嵌着一张微型照片:1979年夏,兰都大学操场,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正对数千人演讲,身旁站着年轻的霍梅尼。照片里的年轻人眉目飞扬,尚未蓄须。
“萨迪克,”老者合上表盖,“你父亲等这场审判,等了四十七年。”
毁容的男人——萨迪克——接过怀表,贴在残缺的耳畔。表针走动的声音,像倒计时的心跳。
卷三旧影
1981年秋,兰都军事法庭。
时年四十二岁的哈翁坐在审判席次座,主座是精神领袖霍梅尼的特使。被告席上跪着十七个人,清一色前王朝军官,罪名是“策划反革命政变”。
第三个被传唤的,是空军上校礼萨·贾法里。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使囚服褴褛,脊梁依然笔直。
“你承认与美国人接触吗?”特使问。
“我承认在1976年赴美受训。”礼萨的声音平静,“但我从未背叛祖国。相反,我在两伊战争期间击落过九架伊拉克战机,有战报为证。”
旁听席一阵骚动。这是个英雄,战功赫赫。
哈翁翻动卷宗,指尖停在一份证人证词上。他抬头:“证人穆赫辛指认,你在今年三月的一次聚会上,称革命卫队是‘穿黑袍的暴徒’。”
礼萨脸色一白:“那是断章取义!我当时说的是——”
“记录在案。”哈翁打断他,声音不高,却让法庭瞬间死寂。他看向特使,微微点头。
特使会意,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礼萨猛地抬头,目光钉在哈翁脸上。那眼神里有震惊,有愤怒,最后沉淀成一种深刻的讥讽。他没说话,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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