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内乱业已平定,根据《天津条约》之明文,日清两国所派兵员应各自撤回。。且两国驻兵朝鲜,亦有引起他国出兵之虑。因此,谈判非于撤兵之后难以进行。” 徐用仪:“如是,无误。” 奕劻:“接到贵政府对我政府意见之回电后,望速报知。”
在这两次会谈中,中国方面都以避免他国出兵为词,强调两国撤兵的必要性。而日本方面需要的只是挑衅的口实,不是用道理可以使其转变立场的,其结果也就不难预期了。 到七月十四日,日本驻北京临时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送来了日本政府的照会,内称: “查朝鲜屡有变乱之事,从其内治纷乱而来。我政府因念今俾该国能更正内治,绝变乱于未萌,莫善于两国戮力同心者,缘两国之与该国所有关系原常吃紧也。乃将此意提出清国政府,讵料清国政府定然不依,惟望撤兵,我政府实深诧异。近闻驻京英国大臣顾念睦谊,甚愿日清两国言归于好,出力调停等语。但清国政府仍惟主撤兵之言,其于我政府之意毫无可依之情形。。推以上所开,总而言之,清国政府有意滋事也。则非好事而何乎?嗣后因此即有不测之变,我政府不任其责!”
这就是陆奥宗光的所谓“第二次绝交书”。其中,不仅断然拒绝了中国提出的双方共同撤兵的正当要求,还倒打一耙,预将挑起战端的罪责推给中国。清政府“始则假俄人为箝制,继则恃英人为调停”,幻想依赖列强折冲调停,到此终于落空。
在此阶段中,李鸿章对俄国的干涉抱有很大幻想,故在军事上仍不积极准备。这与光绪皇帝的态度适成鲜明的对照。六月二十五日和七月一日,光绪曾两次谕李鸿章加强备战。但是,李鸿章认为日本决不会先开衅,,丁汝昌请战,提出:“各舰齐作整备,候陆兵大队调齐,电到即率直往,并力拚战,决一雌雄。”七月初,叶志超有移军水原的建议。在此以前,袁世凯也曾提出:“不妨先播进汉声势,而不必遽进,看其如何变态。。”不久,汉城即风传聂士成“准备以谒见为名,率二千大兵入京”。大鸟圭介听说后,异常惊慌,准备制止,如不听其劝告,“即以武力相拒”。而陆奥宗光回电则称:“可进行劝告以制止其入京,但不可使用武力。目前英国正在两国间进行斡旋,非到万不得已时不可使用武力。”可见,当时如果清军及时增派兵力,在军事上争取主动,不失为可行的办法。而李鸿章却认为:“与日相逼,日转有词。两国交涉全论理之曲直,非恃强所能了事,仍望静守勿动。”及到七月十日,聂士成请求“撤队内渡”时,李鸿章又未能当机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