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死时尚未完全分离,此时若有机缘,便可为神、为鬼。
或因生前执念太深,或死时怨气太重,或葬地风水有异,总之,当人魂吞噬了地魂,就有了长期滞留世间的能力,诞生出了鬼物。
鬼者,归也。
有所归则不为厉;无所归则为厉。
若是地魂吸收了人魂,爽灵得香火之奉养、后人世代追思,亦可渐渐凝聚,化为地祇,飨则灵明不昧,庇佑一方山川、一脉宗族,御灾捍患,福泽绵长。
此即所谓“封神”也。
二者本出同源,区别只在处置之法。
处置得当,则爽灵为神,庇佑一方,享千载香火;处置失当,则幽精为鬼,沦为淫厉,久则消散,或为巫觋所擒、炼作法器,下场凄惨。
故《祭义》云:“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孝子之祭,非但尽其哀思,亦是实实在地延续先祖之灵的存在。
一代代香火不绝,则先祖之爽灵长存不灭。
《礼》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又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在者,有也。
祭祀之时,先祖之灵确实“在”——因香火而聚,因祝祷而凝。若久无人致祭,则爽灵散于九泉之下,幽精泯于黄壤之中矣!
需要说明的是,修行者跟凡俗的魂灵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若是元神修持有成之辈,除了胎光这一关键,爽灵、幽精亦经反复洗炼、升华,被归入元神的统御之中,浑然一体,称作“炼魂合魄”之功。
如果是自然死亡,没遭遇形神俱灭之劫,三魂虽仍不免解离,胎光依旧升天转世而去,但爽灵与幽精却化作了“性灵”,难再分离。
性灵集地魂人魂两者之长,罕有浊滓,鬼神的转化效率远高于凡魂,无需初期的蕴养,仅通过简单的仪式,便可封神成为地祇。
普通人出身的地祇,能行之事不过托梦、示警、佑嗣、祛病之属,法力低微,随便一名小巫就能轻易捣毁其祠庙,夺其香火。
强大修行者转化的地祇,实力一般比生前至少低上一整个大境界,毕竟神魂力量绝大多数都集中于元神,性灵所得只是残羹冷炙,本质上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充其量算是削弱版、成长性大降的另一个复制体罢了。
此外,区区香火、微薄愿力,也完全不可能为这类高阶地祇提供能量,来维系境界不跌落,必须要有特定的福地,汇聚周边水土灵气,如天然的名山大川,如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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