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这个行为很不像自己。
一个三十一岁的、以理性和逻辑著称的顶尖诉讼律师,偷偷存暗恋对象的聊天截图。
但苏砚说得对——她打破了他的所有规矩。
包括那些他自己都说不清什么时候定下的、关于“不能在工作关系中掺杂私人感情”的、早已千疮百孔的规矩。
陆时衍把手机收好,发动车子,往自己的律所开去。
他的律所叫“砚安”。
注册的时候合伙人问他为什么取这个名字,他说“研案”的谐音,意思是研究案件。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砚”,是苏砚的砚。
就像他的人生在遇见她之后,被分成了两半。前半部分叫“诉讼记录”,按年份编号,枯燥但有序;后半部分叫“关于苏砚的一切”,无法编号,因为每一件都是唯一。
比如今天这件:苏砚第一次主动亲了他。
陆时衍打开手机备忘录,在“第458天”的条目下面,加了一行字——
“她想吃小馄饨。她会说‘我要’。她亲了我。”
打完这行字,他又看了一遍,觉得自己的文字功底实在是配不上这些事件的重大意义。但他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在苏砚面前,他所有的语言能力都会退化,退化成最原始的、最简单的、接近本能的句子。
比如:她在笑。她吃了。她说好。她亲了我。
够了。
这些就够了。
车在红灯前停下来,陆时衍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今天是个好天气,万里无云,晨光明亮。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苏砚真的找到了她母亲,如果那个在二十年前留下纸条离开的女人重新出现在苏砚的生活里,苏砚会怎么样?
会哭吗?会笑吗?会原谅她,还是会质问她?
陆时衍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
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会站在苏砚旁边。不是前面,不是后面,是旁边。因为她不需要任何人替她挡子弹,她只需要有人跟她并肩。
而那个位置,他预定了。
合同已经签了。
违约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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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砚走进办公室,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跳快得像刚跑完八百米。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刚才那个吻——如果那能叫吻的话——落在陆时衍脸颊上的触感还残留在唇上。他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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